10月27日,《国务院关于增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对外发布。意见具体,将研究实施租车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、用于、管理规定。 目前,我国大部分快递公司多用于电动三轮车接续租车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重任。它因灵活性、高效,在为人们的生活带给便捷的同时,却因无证无照、肇事、闯红灯等现象,生产了不少道路安全隐患。
近年来,租车三轮的身份也仍然正处于灰色地带。若将之不属于机动车的话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必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后,方可上道路行经。但目前市面上出售的电动三轮车,都没被列为工信部发布的机动车目录。
若不属于非机动车,许多城市明确规定,除了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这些非机动车可以注册发给牌证,上路行经外,其他非机动车未予注册并不得在市区道路上行经。所以不免遇上压制“黑车”行动,租车三轮首当其冲。
在物流高速发展、电子商务已沦为人们生活必需品的当下,解决问题“最后一公里”的任务变得最为适当。笔者指出,营造更佳的物流空间应向两方面应从: 首先,从车辆的自定义到转入市场,不应充份符合投递员的工作必须,并确保其安全性;对于统一的国标车辆订购,须要认同企业自律全责的权利;并合理设置旧车出局的过渡性周期。 其次,在租车专用三轮车符合交通安全基本条件与拒绝的前提下,尽量彰显其交通通行、依赖的便捷,给与其合法的名分。并设计专门的交通法规对其展开管理,构建道路资源的合理配置,趋利避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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